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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爆料黔西南“一地两证”后续问题久拖不决疑与落马市长有关

2024-03-04 11:49:23 来源:中视财经

  前段时间,一篇题为《黔西南州“一地两证”惹纠纷,当事人请求政府主持公道未果》的稿子被多家媒体转载并引发公众关注。实名举报人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通过网络媒体反映其公司位于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交汇处的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据黄甫仁先生讲,不知道兴义市自然资源局什么原因,导致该宗地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土地使用证上,因此引发多起经济纠纷,给相关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动摇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黄甫仁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黔西南州委、州政府、州监察委领导的重视,督促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对该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进行调查,追究失职人员的法律责任,替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讨还公道。他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黄甫仁先生提供的事情经过:2009年9月,他还是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以每亩20万元的价格拍下该宗地,共计4674.67平方米。2010年9月7日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号为兴市国用(2010)第0504号。

  (上图为兴义市人民政府为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

  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后,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督促兴义市人民政府交付该宗地,但是兴义市人民政府一直未交付。

  2023年4月23日,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兴义新闻》的报道得知,该宗地已经被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占用,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一亿元建设兴义摩友之家。

  2023年4月25日,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立即停止侵权、归还土地的通知函》:“2023年4月23日,我公司通过《兴义新闻》获悉:您公司拟在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口交汇处投资一亿元建设的兴义摩友之家所占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归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该宗地的土地使用证号为兴市国用(2010)第0504号。后附该宗地土地使用证和地理坐标图。

  您公司未经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在该宗地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请您公司自收到本函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并归还土地。我公司保留运用法律手段追究您公司侵权责任并要求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的权利。”

  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于2023年4月26日将该函件递交给贵州玉木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全权委托负责人王元波。

  王元波告诉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该宗地是他们从贵州鹏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租过来的;贵州鹏晟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又是从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租过来的,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有不动产证的,该不动产证里包含这块土地。

  (上图为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办理的不动产证,画红圈处位置与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的土地使用证的位置重叠)

  于是,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黄甫仁先后向兴义市自然资源局、兴义市黄草街道办、兴义市住建局、兴义市人民政府反映其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拍到的位于兴义市七星路延伸段南侧与水校路交汇处的宗地存在“一地两证”的问题。上述部门虽然也承认证办错了,但是至今没有处理结果。

  据黄甫仁先生讲,其通过网络媒体反映上述问题后,引起黔西南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和兴义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将兴义市信恒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与其公司重叠地段的房产证注销,但是该宗地还是没有交付给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黄甫仁先生认为,该宗地“一地两证”后续问题之所以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是与近期落马的黔西南州政协副主席、兴义市市长田涛有直接关系。因为早在2018年12月11日,袁建林担任兴义市市长期间,兴义市政府就出台了一个兴府常议【2018】25号常务会议纪要,对如何解决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反映的该宗土地迟迟未交付的问题做出了详细安排。会议议定:1.鉴于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9年7月19日通过招拍挂取得的2宗土地因其他项目占用、土地重叠等原因,没有完整获得所拍土地的使用权。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同意收回瑞峰公司0504号未被占用土地4429.54平方米(6.65亩)土地使用权,将其与原开明·科技城项目和七星路延长线项目占用瑞峰公司土地52.76亩土地(合计约59.4亩)进行一并置换,在七星路旁原瑞峰公司地块旁就近就地、同面积、同性质、同指标进行置换(区位、价格要保持基本一致),市国土局要认真核实、仔细测算,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2.市国土局、市住建(规划)局依法完善相关手续,土地使用年限从新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间计算。3.同意注销信恒公司二宗土地使用证,将七星路中段已批准国有土地进行出让,若信恒公司竞拍到该土地,按收支两条线原则进行处理。

  但是令黄甫仁先生想不到的是,在2019年田涛担任兴义市市长后,对于兴府常议【2018】25号常务会议纪要提出的解决方案,田涛的回复是:“会议纪要只是政府的工作计划,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现任政府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你们可以去打官司告我们!”

  对于田涛一副“新官不理旧账”的态度,黄甫仁先生很生气,于是不断地到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因此得罪了田涛。从此以后,凡是涉及到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项目,田涛市长一律不批或者采取拖的方式。最典型的一例就是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替兴义市政府代建的原水泥厂职工安置房项目。针对该项目,兴府常议【2018】25号常务会议纪要也做出了具体安排,会议议定:1.为解决原水泥厂职工安置房建设用地问题,同意由工科局牵头将兴义市物资总公司位于七星路的1270.39 平方米土地完善手续,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挂牌出让。2.由市国土局牵头,将原兴义市水泥厂位于黄草街道七星路的老宿舍1172.67平方米的土地,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挂牌出让。3.为妥善解决原水泥厂职工安置遗留问题,同意给予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补助573万元,由市财政拨付市工科局后转付。4.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报规、报件等相关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完成职工安置工作。

  按照兴府常议【2018】25号常务会议纪要提出方案,兴义市政府只需要给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补助573万元并完善开发手续,由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就可以妥善安置这249户职工。但是田涛为了为了刁难黄甫仁先生,故意安排有关部门不给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善开发手续,导致黔西南州瑞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的安置房项目烂尾。后来田涛因为担心职工无房可住会四处上访,又让兴义市政府拿出3486万元补贴给这249户职工,因此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黄甫仁先生认为,“一地两证”后续问题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在于田涛“新官不理旧账”,还因此造成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因此,他希望贵州省纪委、监察委能对其反映田涛“新官不理旧账”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问题进行彻查,他愿意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如今令他感到欣慰的是,其反映“一地两证”久拖不决的后续问题已经引起黔西南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已经安排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地尽快解决其提出的诉求。

  来源:http://www.ccepi.cn/ccep/2024/0304/58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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